部门职责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处职责

一、配合党群工作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各系做好学生思想动态分析,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召开学生工作研讨会,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

二、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制定学生管理的计划、总结及其实施,指导各系抓好学生的常规管理和综合素质考核。

三、制定、修订和完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和规定。

四、负责学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各系做好班主任和辅导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

五、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六、负责学生各种评优、评先工作和违纪处理工作。

七、负责对系部学生工作的督导与考核工作。

八、负责学籍、学生证和毕业证办理工作。

九、负责新生军训和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十、配合安全保卫处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防范、报告和及时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助学贷款工作。

十二、负责特殊体质学生、学困生、单亲家庭等学生的建档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系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工作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四、指导各系做好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各系开展学生征兵入伍的宣传、动员、报名、体检,做好学籍保留与学费补偿等工作。

十六、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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