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 2022—2023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 2022—2023 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3】2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万永彪
常务副组长:曹建召
副组长:王坤忠 王清魁 刘陆冰 李存朝 韩现栓
秦彦梅
成 员:赵 光 王秀峰 贾书银 张 涛 郭海波 邢章秀 宋海宽 王杰中 杨振军 韩 晓 李 鑫 曹素霞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 级和
2021 级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和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
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 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 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本年度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四)其他评选条件
1. 所有推荐人选,须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
2.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 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提供事迹材料系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系章)
四、评选名额
(一)省厅分配我校名额为三好学生 6 人、优秀学生干部 2
人、优秀班集体 1 个。
(二)根据各系在校生基数,掌握总体公正、平衡原则,各
系部分配名额如下:学前教育系三好学生 3 人;优秀学生干部 1
人,基础教育系三好学生 1 人;优秀学生干部 1 人,优秀班集体
1 个,艺术系、体育系三好学生各 1 人。
五、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 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 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系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学生处。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系部班集体建设。
2、个人(系部)填写评审表后,辅导员(班主任)和系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后签名;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的,不予上报。
3.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审阅各系部推荐的学生及班级事迹材
料。
4.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
确定上报省厅名单,报送河北省教育厅。
公示内容包括省教育厅文件、评选办法、推荐指标、推荐结 果。系公示地点为系校务公开栏;学校公示地点为学校校务公开栏、办公楼、主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少于 4 处,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照片等由各系和学工部分别永久性存档,以备检查。
(二)评选要求
1.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系部 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各系部评选工作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 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 要取消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 申报文件(含系部评选公示材料)、评审表(正反两面打印,A4 纸型)及名册(Excel 格式,A4 纸型)提供纸质版材料。名册打印过程中有异体字的,要书写清楚。评审表原件和名册各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需系部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学生处。名册电子版以系部名称命名发送到 295125572@qq.com。
(三)时间安排
2 月 27 日—3 月 03 日 系部组织学习、宣传评选文件
3 月 04 日—3 月 10 日 系部组织评选
3 月 11 日—3 月 13 日 系部评选推荐材料报学生处
3 月 14 日—3 月 17 日 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3 月 18 日—3 月 24 日 全校范围内公示
3 月 27 日—3 月 27 日 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5、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2023 年 2 月 21 日